医学科学技术医学科学技术【医学科技工作】一、加生技术管理为建立我国卫生技术评估、准入、应用和管理的制度体系,促进卫生技术健康发展和科学合理的应用与推广,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修改了《卫生技术评估与管理办法》.完成《人体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对部分有重大影响的卫生技术开展评估工作,如射波刀技术、自体细胞移植、嗅鞘细胞移植技术、热敏呈像技术、临床遗传学诊断技术、高选择性抗癌剂等。对我国医药卫生领域高新技术发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掌握高新医药卫生技术发展的前沿和趋势。制订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积极参与《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的制订工作.妥善解决了有关人体标本出入境的遗留问题.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推进行政工作电子化进程。制订下发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库校验实施细则》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库培训基地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并调整审批管理模式,发挥和加大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评审和校验等管理与监督检查力度.认可并建立培训基地,加强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不断完善专家库和评审专家遴选原则.完成审批评审工作,全年共受理组织专家评审80余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等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管理意见。结合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现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探索并构建科医学科学技术技成果转化、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管理模式。完成第二轮第五批“十年百项”项目推广启动工作,并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修改、完善适宜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程序,完成第二轮第六批“十年百项”项目组织和遴选工作,共批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9项。完成第二轮第二、三批“十年百项”项目验收工作.二、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卫生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加生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选拔1项科研成果报送200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组织对现有的低氟砖茶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形成卫生部低氟砖茶制作的技术报告。三、进一步做好卫生科普进行卫生科普工作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卫生科普工作指导意见》和《卫生科普“十一五”工作计划》。参加由科技部、中宣部等共同主办的“振兴延安、服务三农、科技列车陕北行”活动.活动期间开展了十余场咨询义诊活动,受益千余人,并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医学科普图书。与中国科协和北京市委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共同主办“预防疾病、科学生活”大型博览会。四开云网页、加生科技交流加强外专局项目管理。对2006年获得批准的14个经济技术专家项目和8个出国培训项目,以及协和医科大学文教专家项目加强管理,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完成各项目年终经费结算,优秀专家推荐,项目评优等工作;组织申报2007年的引进技术人才项目;与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来华专家许可的审批管理程序。医学科学技术落实和完善《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的通知》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加强对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及人体样品的出入境审核和管理。完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的数据库管理。2006年共审核批准医用特殊样品出境134项,入境59做好各类留学生选拔和培训工作.完成“十五”期间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项目调查工作,并提交至世界卫生组织.完成日本世川医学奖学金第三十期研修生的选拔工作。对世川医学奖学金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建立相应数据库,完成调查报告.【“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研究”等七个项目的课题完成验收工作】根据《国家科技攻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卫生部组织了75位专家对“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研究”、“临床介入和影像学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乙型肝炎血吸虫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研究”、“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常见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医疗科学、“重大疾病社区预防与控制适宜技术研究”项目全部课题及“新发传染病等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临床医学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七个项目的111项课题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基本达到了攻关项目的预期目标和要求,取得了丰硕成果。【“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等四个重大项目和“老年相关疾病的干预控制研究等九个重点项目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生部在“十一五”期间提出“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项目”等十一个项目建议。科医学科学技术技部将“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项目、“常见恶性肿瘤预防、早诊及综合治疗研究项目”、“重大数字化医疗设备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的防治研究项目”四个项目列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将“消化、妇儿等常见疾病防治研究”、“现代医学影像诊断与介入治疗和临床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毒瘾戒断新技术和新模式研究”、“重大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的识别技术与干预措施研究”、“老年相关疾病的干预控制研究”、“眼耳鼻咽喉口腔科常见重大疾病的防治研究”、“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控研究”、“环境对健康影响评估与控制技术研究、“社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九个项目列为重点项目。卫生部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陆续发布了“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等重大项目和“消化、妇儿等常见疾病防治研究等重点项目课题申报指南,收到了980份申请材料,经过专家的认线日,卫生部组织专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二、三批立项课题四项进行了验收。“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力和传播途径的实验流行病学研究课题初步建立了猴和小鼠的禽流感病毒感染动物模型。该动物模型的建立为全面开展H5N1发病机理、传播途径、传播力度、种间传播、药物和疫苗评价等工作的研究奠定了技术储备和实验基础条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反义核酸药物的研制课题建立了抗高致病性禽流感反义核酸的合成、纯化工艺及质控技术,对原料药及其制剂稳定性进行了系列研究,基本完成了反义核酸抗虎源禽流感病毒H5N1的药效学、急性毒性和药代动力学医学科学技术研究。“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力和传播途径的实验流行病学研究-加强”课题建立了样品处理、核酸提取、标记和杂交等方法;利用基因芯片检测分析了多种动物感染样本,为进一步研究H5N1奠定了技术储备和实验基础条件。“重要共患病毒病原的监控技术平台的建立课题完成了鉴定SARS病毒、禽流感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乙型脑炎病毒的检测探针数据库;建立了样品处理、核酸提取、标记和杂交等方法;初步研制了检测上述病毒的基因芯片.同时建立了基于RCA和LAMP两种等温扩增技术检测SARS,禽流感等病毒基因的诊断技术。【卫生部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项目2003年度项目课题的验收和2006度课题的招标、评审、批准立项工作完成】2003年,卫生部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实际需求,设立并启动了“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项目。卫生部邀请了 位专家对该项目的17个课题组织了验收,从 17 题的结果看,大部分达到了预期目的,有的课题结果具有较好的推广运用价值。继卫生部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2003、2004、2005 年度项目的实施,通过 征求专家和卫生部有关司局的意见,确定了2006 年度“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项目”研究重点:艾滋病混合感染的流行病学及临床诊断与治疗的研究、艾滋病 防治和诊断指标的评价、艾滋病防治相关诊断技术的创新性研究等.在公开发布 申报指南后,收到了来自25 个省市、自治区、3 个部直属单位的64 份申请材 料。经过专家的认真评审,最后中国医科大学“艾滋病混合感染的流行病学、临床 诊断与治疗的研究”等9项课题获得批准立项。 医学科学技术【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 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 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卫生部与农业部共同发文于2006 月成立了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卫生、农业、环保、 建设、教育开云网页、药品、质量检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卫生部副 部长蒋作君任主任委员,农业部贾幼陵国家首席兽医师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卫 生部与农业部于2006年11月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重点讨论委员 会章程和下一步工作。蒋作君副部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颁布】 2006 年8月15 日,卫生部颁布了《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 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 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共五章 33条医疗科学。适用于三级、四级生 物安全实验室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审 批,及其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 【卫生部召开实验室生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总结并部署下一步实验室生 物安全管理工作,卫生部于2006 月12日召开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和部直属 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参加了会 医学科学技术 议。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 一、各级领导和广大卫生工作人员一定要从是建设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来认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二、必须建立有效的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生物安全体系。要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 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这些文件制订本地 区、本单位的管理措施。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和工作需要,下大力气抓好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在 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中配置相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对于列入国家规划并已经建 成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要抓紧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格审批工作。 要求各地要抓紧实施“加强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项目”。四、要建立层层负责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生物安全体系,落实 责任追究制度。要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卫生部将于每年春季和秋季 进行两次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要求各级卫生行 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五、培训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高致病 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发布】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管理条例》的规定, 2006 11日《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包括三类表格。表1为 160 种病毒分类名录,另在表后包含 Prion 附录;表2为 55种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和螺旋体分类目录;表3 为59 种真菌分类名录.所有病原微生物均对应相应的危害程度分类及运输包装分类, 医学科学技术 并规定了不同实验活动所需要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各表格均附有比较详细 的注解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