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天竹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医疗科学、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含850万)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有助于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架构调整需要,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由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赛诺心畅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使用期限:本次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审批,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
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诺医疗”)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开云网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0.5亿元、1亿元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审批,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意公司就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分别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接受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赛诺医疗整体战略及业务架构调需要,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尚未对赛诺心畅进行实缴的基本情况,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拟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基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均未向赛诺心畅实缴出资,且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净资产金额及净亏损的基本情况,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对价。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
●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之关联自然人孟蕾为安业阳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小开云网页然,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竹分别为安业阳光、建业阳光、淳业阳光有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诺心畅本次的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子公司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心畅”、“子公司”)是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赛诺心畅注册资本6,250万元,赛诺医疗持有其80%的股权,天津安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业阳光”)、天津淳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业阳光”)、天津建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业阳光”)合计持有该公司20%的股份。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架构调整需要,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上述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尚未对赛诺心畅进行实缴的基本情况,安业开云网页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拟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减资价格将按照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0元,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后的赛诺心畅的股权结构如下: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之关联自然人孟蕾为安业阳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小然,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竹分别为安业阳光、建业阳光、淳业阳光有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诺心畅本次的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减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安业阳光的普通合伙人孟蕾为赛诺医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先生的关联自然人,其有限合伙人孙箭华先生为赛诺医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安业阳光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状况:截至减资基准日,安业阳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
淳业阳光有限合伙人李天竹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淳业阳光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状况:截至减资基准日,淳业阳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
建业阳光有限合伙人康小然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建业阳光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状况:截至减资基准日,建业阳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尹中南路1566号狮子城科技园3#厂房210室、31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均未向赛诺心畅实缴出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开云网页部分,经各方协商,本次减资价格将按照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0元,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
本次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将成为赛诺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赛诺医疗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开云网页,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架构调整需要,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由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董事会同事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减资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为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天津安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业阳光”)、天津淳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业阳光”)、天津建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业阳光”)对赛诺医疗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心畅”、“子公司”)进行减资,减资价格将按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0元,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促进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鉴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均未向赛诺心畅实缴出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经各方协商,本次减资价格将按照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是吧次会议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天津安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业阳光”)、天津淳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业阳光”)、天津建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业阳光”)对赛诺医疗控开云网页股子公司赛诺心畅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心畅”、“子公司”)进行减资,减资价格将按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0元,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促进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医疗科学,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鉴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均未向赛诺心畅实缴出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经各方协商,本次减资价格将按照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事项。
赛诺医疗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有助于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架构调整需要,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由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对赛诺心畅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含850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