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开云网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栏目:开云网页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5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美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美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由于疫情及国家带量集采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下一个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正,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一定幅度的下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 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 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正常业务开展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医疗科学,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医疗科学、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赛诺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开云网页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开云网页、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 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 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截至 2020年6月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5)。

  结合目前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原计划建设周期一年,于2020年10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云网页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该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为提高募投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10月30日。开云网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开云网页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开云网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